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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私营企业工作的农民工能享受节假日吗?等法律常识

[ 作者:收录网络  加入时间:2006-11-09 19:55:03被读次  来自:Leesuki ]
 


在私营企业工作的农民工能享受节假日吗
 
 
我国
宪法第4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第二条规定: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适用劳动法。《意见》第四条规定: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以及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的农民除外)、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等不适用劳动法。据此,你所在的企业属于劳动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受劳动法的调整。作为该企业的农民工,你们可享受我国的法定节假日,包括三类: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和国庆节);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妇女节、青年节等);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该在工作日补假。如所在的企业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超时加班加点、强迫加班加点、不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等,又不按规定支付加班加点报酬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
 
 
农民工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只要农民工取得的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项目,且收入达到纳税标准的,与城镇居民一样,都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现行税法采取分类税制模式,农民工取得收入的涉税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农民工受雇于企事业单位并签订一定期限的劳动用工合同,由支付人在发放工资时,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代扣代缴税款,以其实际收入扣除法定费用后,按5%至4.5%累进税率纳税。
  二是农民工在短期内提供劳动服务按“次”或按“月”取得劳务报酬,由支付人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扣缴税款,月收入或“次”收入低于4000元的,减去800元费用后再按20%税率纳税,月收入或“次”收入高于4000元的在扣除收入额的20%费用后,再按20%税率纳税(应纳税所得超过20000元的实行加成征收)。
  三是农民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而从事个体经营活动,其取得的所得应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适用5%至3.5%的累进税率纳税。
  四是农民工因购买彩票中奖所得每次超过一万元的,按“偶然所得”项目,适用20%的比例税率纳税。

  鉴于建筑业普遍未设立会计账簿,或者不能准确、完整地进行会计核算的情况,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其工程规模,工程承包合同(协议)价款和工程完工进度等情况,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或者应纳税额。你来信反映的问题,如果属于上述情况且工程承包人已经按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含农民应缴纳的税款)缴纳了个人所得税的,农民工则不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否则,农民工要按照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预期违约与实际违约的区别

 
合同法上的违约行为有两种,即预期违约与实际违约。预期违约也称先期违约,指在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以其行为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实际违
约是指在履行期限到来以后,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这两种违约行为都是合同生效后的违约行为,都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是两者并非完全相同,主要有以下区别:
  第一,违约的时间不同。预期违约是在履行期到来之前的违约。由于履行期尚未到来,当事人没有履行其义务,此时一方的违约只是表现为未来将不履行义务。它侵害的是期待的债权而不是现实的债权。而实际违约是在履行期限到来时所表现出来的明显的违约行为。它侵害的是现实的债权,这种违约与实际违约相比违约程度更大,给对方当事人造成的损失也相对更大。
  第二,违约形态不同。预期违约表现为对整个合同的毁弃,包括两种形态,即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由于这两种形态都是发生在履行期到来之前的违约,因此可以看作是与实际违约相对应的一种特殊的违约形态。而实际违约的形态有拒绝履行、迟延履行、不适当履行和部分履行四种。因此,这两种违约形态是完全不同的。
  第三,提出请求的时间不同。预期违约的非违约方如果认为,等待履行期到来再提出请求,将使其蒙受更大的损失,或者认为毁约方不可能撤回其毁约的表示,则可以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立即提出请求,要求对方在履行期到来前承担违约责任。而实际违约的非违约方不可能在履行期限到来前提出请求,因为在履行期限到来之前还不能说明对方会违约。因此只能在履行期限到来后,对方发生实际违约行为时,才能提出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违约的责任不同。预期违约的非违约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到来前行使各种违约责任的补救方式,如要求毁约方在履行期限到来时履行合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以及解除合同等。法律赋予守约方有适当的选择补救方式的权利。而实际违约在一方拒绝履行的情况下,另一方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也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金或赔偿损失责任。在履行迟延的情况下,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迟延履行的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非违约方所遭受的损失,非违约方还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在不适当履行的情况下,如果合同对责任形式和补救方式已经作出了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确,受害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各种不同的补救方式和责任形式。在部分履行的情况下,非违约方有权要求继续履行,也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对造成损失的也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第五,赔偿损失的范围不同。实际违约应当承担的是完全赔偿原则。完全赔偿就是要通过赔偿受害人的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的损失,从而弥补受害人遭受的全部损失。而预期违约造成的是信赖利益的损失,其赔偿范围仅限于信赖利益损失。如因信赖对方履行而支付一定的准备履行的费用,但不包括因合同履行所能获得的各种利益(如利润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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