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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财政危机的探讨,改革二十年来一直没有停止过。从八十年代的两个比重[1]到二十世纪末对扩张性财政政策的认识,等等。焦点集中在以下几点:第一,中国是否存在着财政危机;第二,如果危机存在,程度有多大;第三,走出危机的短期政策操作和长期制度建设孰轻孰重。虽然有关的研究汗牛充栋,但令人困惑的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得以澄清,反而愈加成眼花缭乱之势。许多专家学者研究的结论差别太大,令民众无所适从,决策阶层在决策时也是摸着石头过河,给整个经济运行带来巨大的不确定性。本文从一个最基本的思路出发,力图阐明决定中国财政运行最根本的原因,并不刻意去加入没有结果的争论。 一、财政危机是否存在 通常,判断一国的财政运行状况如何,一般采用与政府债务有关的系列指标,如债务依存度、偿债率、国债负担率、居民应债能力以及财政赤字占GDP的比重等等。在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上述指标构成了财政宏观预警机制,指标的变化能真实地反映该国是否发生了财政危机或财政危机演化的程度。但是,这一系列指标在中国的运用将一个简单的问题复杂化了。下面将借用债务依存度这一最常用的指标来集中阐释中国的财政运行状况。 债务依存度指当年的债务收入与财政支出的比例关系,也就是说该财政年度中,政府公共支出对债务收入的依赖程度。按计算方法的不同可分为"政府财政的债务依存度"和"中央财政的债务依存度"。在我国,由于国债是由中央财政来发行、掌握和使用的,所以,使用后一种口径更具现实意义。该指标的计算公式是这样的:债务依存度=当年国债发行额/当年财政支出额。[2]如此简单的一个公式,其计算的结果,竟然使得我们在如此重大的问题上看法大相径庭。 比如1997年,有人认为中央财政债务依存度为95.92%(丛树海,1998),此为高者;低者为19%(世界银行,1998)。在这两极之间还有许多中间值,如55.61%(刘溶沧、夏杰长,1998),55.77%(高培勇,1997)等等。结论如此对立,而在判断国债规模是否合适,以及财政是否发生危机时所采用的标准又非常的统一,即按照国际通用指标--中央财政债务依存度以25-30%为安全线。如此,不同的债务依存度和统一的安全线相比,便如同事前做好了一双鞋,让不同脚码的人分别去试穿,结果非常容易判断。 债务依存度使用中的对立与统一是如何形成的呢?在债务依存度的计算公式中,分子用当年国债发行额来表示一般无疑义。[3]分歧点在于对分母--当年财政支出额的理解,这是导致对债务规模的判断各成一家的根本原因。 在中国,不同口径的财政支出规模相差很大,一般说来有下列五种。 (一)按中国统计年鉴的通常做法,财政支出就是国家预算,不包括债务还本付息支出,并且将对国有企业的亏损补贴冲减国家预算收入。记为A。 从理论上讲,应该将政府的全部支出都列为财政支出,但由于技术上难以做到,因此,政府许多支出项目,如在体制外循环的"小金库"支出,则不能计算在内。 从A到E,财政支出相差非常大。1995年政府公布的财政支出和中央财政支出分别为6823.72亿元和1995.39亿元,而世界银行认为的数据分别为15013.27亿元和7924.85亿元。当年的国债发行额为1549.76亿元,相应的中央财政债务依存度为77.67和19.56。 对债务依存度的讨论已经流于形式,准确地讲,学者们在玩数字游戏。每个人对自己的计算方法都不表示怀疑,都有充分的理由。这一游戏的背后是什么呢?认为中国的国债规模过大者担心债务失控,形成财政危机,进而演化成金融危机;过小者从宏观角度考察,认为国债规模大有拓展的余地,主张到下一世纪国债规模须达到20 000亿元人民币。当然认为国债规模适度者亦有之,其主张便是谨慎从事。必须指出,上述观点已经对政府实施适当的财政政策,正确运用国债杠杆来调控经济运行造成了混乱。在1998年扩张性财政政策实施中,在增发1 000亿国债的同时,增收1 000亿税收扩张效应和收缩效应抵消的结果便是政策的无效。可以将政府这种首鼠两端的做法直接归因于学术讨论和政策建议的莫衷一是。 二、经济决定财政 经济决定财政是思考中国财政危机的最基本出发点。无论是著名的拉弗曲线,还是中国传统财政思想的"轻徭薄赋"、"休养生息",以及马克思"生产决定分配"的理论都表明经济运行的平稳与否是判定中国财政是否出现危机的前提。从下面的事实来看,中国的财政运行基础已遭受严重的侵蚀。 1.政府公共投资性质的时间特征加剧了中国经济周期波动 以公有制为主体的中国政府由于掌握了大量的社会资源,所以维护宏观经济的稳定与增长,是其理所当然的义务。以"公共支出不断增长"为内容的瓦格纳法则(Wagner's Law)自创立之日起便成为政府公共支出膨胀的公理,也成为人们为潜在财政危机辩护的借口。这是以公共产品是优等品为前提的。中国政府的公共投资并不总是优等品,它具有鲜明的时间特征。 恩格尔系数(EM)是政府公共投资(预算内)增长率与GDP增长率的比值。从时间序列来看,1980-81,1987-89,1992,2000年,EM<0,政府公共投资属于劣等品;1982,1986,1991,1993年,0<EM<1政府公共投资属于必须品;1983-1985,1995-1999年EM>1政府公共投资属于优等品。 在二十年中,政府公共投资与国民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是与中国经济周期相联系的。据刘树成(1998)的研究,改革开放后中国经济经历了四个周期,分别是1977-1981,1982-1986,1987-1990,1991-2000。新中国五十年GDP增长率的周期波动有九次,我们正好实行了九个五年计划,二者之间关系密切。资料表明,恩格尔系数的周期性变化与经济周期的变化大体一致,是一个从高到低的过程[4]。由此可以得出一个结论:经济波动的主要动因在于政府的干预,而预算内基本建设支出变化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因为这是政府可以直接掌握的。由于固定资产投资的乘数扩张和收缩效应,通过控制公共投资,政府可以相对有力地调控经济的运行。但政府的失灵使得政府投资效益低下。在政府主导的改革中,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变革使得政府公共投资在宏观调控中有如一柄双刃剑。在供给不足时,通过资本的集中和规模效应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物品的瓶颈约束,但也造成了社会总需求忽高忽低难以收拾的局面。很多研究表明,1990年代中期以前的通货膨胀,其主要原因就是政府基本建设规模膨胀。而为了治理通货膨胀,政府最常采用、也最熟练的措施就是压缩基建规模,包括采取行政的、经济的手段。这一人为而不是遵循经济规律的行为几乎每一个五年计划一个轮回。而1990年代后期的通货紧缩之后的扩张性政策似乎也没有走出这一窠臼。 当前民间投资不足的原因可以概括为两点,一是投资难,二是筹资难。二十年的竞争使得传统产业接近平均利润率,而民间投资所从事的大部分是传统产业。因此,如何使投资转型,民间富裕资本如何找到出路,乃当务之急。在利润率颇高的电力、邮电、石油、汽车、金融等行业,民间资本很难进入。在政府垄断的背景下,上述行业的高利润是消费者剩余转化为生产者剩余的结果。多数群体社会福利受损的背后是社会财富的不合理分配,财富的集中又会提高外部竞争者进入的门槛。民间资本在实业投资没有较高回报保证时,"热钱"--部分资金投入股票市场,加剧了经济的泡沫化。大部分资金存入银行,又会造成过度储蓄的风险,在国有经济软约束和储蓄者硬约束的双重作用下,商业银行的实质破产又为经济的不稳定准备了条件。 从相反的角度讲,许多具有活力的小规模非国有企业在资金的筹集中同样遇到体制的障碍。资本市场的拒绝和国有银行的苛刻条件加上民间金融的"非法"身份,使得民间投资失去了提高竞争力、进而容纳就业、稳定社会的机会。商业银行的超额存款准备率逐年提高,如国有银行1997年5.02%1998年8.35%,1999年8.56%,而其他商业银行同期则分别为15.51%、18.31%和21。98%。[6]这表明银行的资金是充裕的,在保证国家借款之后,并没有将资金供应给急需资金的民间企业。 3.社会分配不公导致消费畸形,经济基础遭到破坏 和农民一样,消费水平的下降群体还包括城市中处于社会低层的工人。最低生活保障线的收入约束,使其无力增加除温饱以外的消费。与此同时,政府的消费水平仍保持逐年增长的态势。比如为机关事业单位增发工资。 虽然官方公布的统计数字表明中国的各项贫富差距指标仍在安全线之内,但一些民间组织的局部、片面的小规模专业调查,估算结果与官方报告大相径庭。联合国和世界银行的统计报告在这方面也各执一词,不尽相同。技术的原因把一个国家应有的忧患意识和警戒系统,淹没在严峻的现实之外的信息混乱之中。近年某大学"社会调查中心",在全国范围内作了一次严格的PPS抽样,从入户调查问卷的数据作出的计算,中国城乡家庭人均收入的基尼系数高低收入差之比为0.434,同时按城乡家庭收入分组计算基尼系数为0.445。这组数据表明,中国的贫富差距已超过了西方发达国家基尼系数正常的安全线。 三、财政危机确实存在 1."钢丝财政" 中国的《预算法》规定:"各级预算应当做到收支平衡" 。[7]因此,地方政府的财政不存在赤字似乎是公认的事实。但是,只将视点集中于中央财政的过度负债实际上是忽视了隐蔽的危机。地方政府在坚持"预算平衡"的同时,已经走上了"钢丝财政"之路。"钢丝财政"是指地方财政过分依赖于单一的财源,财政运行风险重重的现象。财源的单一,使得地方政府将税利的征收重点集中于一个或几个企业,如红塔集团每年提供的利润和税收占整个云南省财政收入的60-70%;山东省蒙阴县银麦集团、鱼台县孔府宴集团都大约提供当地财政收入的90%左右。经济决定财政,单一的产业结构使得相当多的地方走上了"钢丝财政"之路。为了维系这条钢丝不断,地方政府付出了极大的成本。钢丝断裂,地方经济稳定受到严重冲击的事例比比皆是,如山东临朐县著名的标王"秦池酒厂"衰败前后,当地政府公共收入亦成云泥。 2.隐性负债 政府的隐性负债主要指政府的社会保障资金,特别是养老金的欠账。中国国有资产的形成过程其实是通过低工资和"剪刀差"完成资本积累,而低工资和剪刀差的贡献者主要是工人和农民。在这些老工人和老农民在失去劳动能力的时候,政府为其提供养老保障是正当的要求。社会保障是典型的公共物品,政府也必须提供。虽然个人自我保障解决了大部分养老问题,政府的养老金历史欠账依然有几万亿之巨,据世界银行1996年测算,这部分债务1994年占中国GDP的46-49%大约为21 468-32 202亿元。[8]这还仅仅是对工人的欠账,如果把对农民的欠账也统计在内,则政府的隐性负债将会是一天文数字。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健全,已成为现在经济持续发展的最大障碍。 3.或然负债 或然负债是指政府可能的支出。政府是用来防御公共风险的,是微观主体最后的担保者。市场经济的竞争特点,必然会使经济运行产生不稳定性。当私人不能抵御风险时,政府必须负起责任。这种风险的不确定性,使得政府的支出也具有不确定性,或然负债便产生了。 目前,政府或然负债主要集中在应对金融风险中不确定性的支出。中国政府--国有银行--国有企业三位一体的特征决定了银行不良资产的最终化解必须由政府财政负担。在居民储蓄硬约束和国有企业软约束下形成的巨额不良债务,仅从已实施债转股的规模来看就有12 000亿,而总额接近27 000亿。在加入WTO后,外部的冲击要求中国必须放松金融管制,银行的倒闭、股市的崩盘等等可能产生的公共风险,都要求政府为此增加额外的储备,这必然加大财政的支出压力。 4.金融抑制收益 金融抑制收益其实是一项隐性的税收,它是指政府部门通过压制国内利率水平以及控制资本流动使其国内融资成本人为降低,进而获取的收益(李广众,2001)。由于中国的资本市场非常薄弱,我们正处在一个以信贷为基础的体制之中。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十分依赖于信贷来为投资筹措资金。国有商业银行是主要的信贷供给者,国有企业依靠国有银行,国有银行依赖政府。政府的金融抑制可以保证国有企业的资金来源,如我们实行的非市场化的低利率,对国有企业贷款的偏向,证券市场中的歧视,以及债转股等都是其表现。通过金融浅化,政府隐性地减少了支出,实际上增加了收入。事实证明,宏观调控的金融深化是必要的,政府对金融的垄断只会抑制经济的增长,从而根本上减少了政府的公共收入。社会交易成本理论已经对此做出了证明。从中国的实践来看,以加入WTO为标志的外部冲击也要求我们放松对金融的管制。而一套较少管制的自由的金融制度从长期看肯定有利于市场经济的运行,从而有助于公共收入的提高,但从短期来看,它只能弱化政府对公共收入的获取能力,这有点类似于"J曲线效应"。中国市场化的进程要求加快金融自由化的进程,包括利率自由化等市场最基本的要求的满足,会使政府借金融抑制而获取的收益锐减。资料表明,主要由本币贬值及利率水平差距带来的金融抑制收益在1990-1996年间大体为GDP的0.71%以及各项税收收入的6%。在人民币面临升值压力[9]和严重的资本外逃(李扬,1998)[10]的大前景下,李广众(2001)估计,只是实行利率市场化后政府的隐性收益将减少100亿到150亿元左右。 综合上面列举的分析,我们看到,中国财政的危机并不仅仅表现为债务负担过重,财政赤字过大,以及行政支出中的"十羊九牧"现象。这些显性的风险是容易引起我们注意的,而其背后的公共风险才是我们必须高度警惕的。这些风险的扩展加速了财政危机的到来,要预防财政危机,前提是必须明晰财政危机产生的根本原因。 四、财政危机产生的原因 正当性最大化这个目标实现的经济基础有二:一是有一套与产权保护、激励与约束、法制化相结合的市场制度;二是体现公平与效率的分配制度,后者其实就是财政问题。前者是做蛋糕,后者是切蛋糕。如果放在一个较长的时间段里考查,二者是统一的。从短期来看,二者必然存在着冲突。这一点可以用布坎南的"公共选择理论"来解释。在存在政治周期的民主社会中,公共选择学派设定的"选民--政治家--官僚--选民"的循环决定了政府的许诺是即时的。三者中任何一方都是追求短期利益的。因此,要求政治家只追求长期的制度建设而置短期政策操作于不顾是不现实的。他们面临的是"囚徒困境"的两难选择,在长期的制度建设和短期的政策操作的博奕中,政治家作为一个理性人,选择后者是必然的。 政府之所以会选择这种并非收益最大化的政策,一个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如果不能解决短期的财政问题,即期的负面效应便会立刻凸现。由于政府是来解决外部效应的组织,因此,如果财政出现问题,便会直接影响到经济的稳定,进而影响到政治的稳定。社会稳态结构便可能打破,因此,政府首先要保证财政的安全。在社会资源既定的约束下,市场和政府是有活动边界的。如果政府在短期内获取的公共收入过多,或者说超过了社会最有效率要求的公共产品的范围,市场的效率便不可避免地受到削弱,从而根本上动摇了财政的基础。 从另一个角度讲,如果社会资源处于帕累托改进状态,即资源配置并非处于"人尽其才,物尽其用"的最优状态,那么增加一个人的福利,必须要减少另一个人的福利。如果要减少的福利属于一个强有力的集团,那么资源的重新配置必然会遇到强大的阻力。这时候"游说"等院外集团的活动足以使既得利益集团的利益得以保留。因此,长远的经济发展便会由于资源配置的不合理而受到制约,义理性最大化的目标便不会实现。 从上面的理论出发,结合中国二十年的改革,可以大致总结出中国财政危机出现的基本原因。中国的渐进式改革其实就是逐步放松国家对公有产权的控制的过程。这一过程是在国有经济占有资源和产出不对称的大背景下,政府维系庞大的国有经济的成本太高,以至于不得不放松的结果。改革虽然经历了一个公有产权分散化的过程,但是由于国有企业的背后是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利益集团,因此,国有经济收缩呈现出非主动性的特征。在其中,政府表现出极强的"父爱主义",在试图搞活国有企业,甚至扩大国有企业规模的过程中,政府运用的是一种"试错"的方法。从一开始的"放权让利"到"税前还贷"以及政策性贷款,债转股等等,政府采取的是一种"输血"的政策。政府对国有企业输血的方法经历了以下的历程:先是借助于财政,在1980年代中期财政无能为力之后,政府只好依靠银行体系把居民私人储蓄引入国有企业。90年代中期以后在金融风险不断增加的约束下,财政体系和证券市场就必须负担起把居民储蓄引入国有企业的任务。在给定了国家的税收能力的前提下,更多的政府债务和上市公司跑马"圈钱"便显得合情合理。在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后实行"积极财政政策",以政府支出拉动内需的孤军奋战又增加了税收的负担和债务的巨额膨胀。 对国有企业的试错改革反映了政府与市场力量之间的较量。政府对国有企业产权的恋恋不舍削弱了政府的财政能力。这种结论是基于下面的判断: 第一,国有企业所有者缺位以及激励机制和由于信息不完全所造成的"内部人控制"和"预算软约束"。企业的经营目标不是追求利润的最大化而是追求经理报酬和职工收入的最大化。而非国有企业的产权性质决定了其经济目标是追求投资净收益最大化。由于其能很好地解决激励与约束问题,所以它比国有企业更有活力。 第二,同样的资源如果从国有企业转让出来会提高社会产品的投入产出率。在现实中,社会资源由国有企业优先使用,在资源约束的前提下,非国有企业不能获得相当的资源(包括金融资源、人力资源),因而产出不足(与其潜在的生产能力相比)。为了保证国有企业对资源的优先利用,政府首先是限定了产业的范围,将利润高的行业由政府垄断后交付国有企业使用,并宣布该领域对非国有企业禁止进入。此为其一。其次,政府仍然沿用计划经济年代对资本实行行政分配的体制,通过国有银行制度将居民手中的"金融剩余"集中起来,再通过政策性贷款的手段转注入国有企业。并且实行一系列的金融管制力图堵塞"金融剩余"向非国有经济漏出的"缺口"(朱光华、陈国富,2001),或者与公有企业的经理共谋在资本市场上诱引"金融剩余"。前者主要表现为金融抑制,后者主要表现为股市的泡沫。 第三,由于政府把资源更多地用于竞争性领域,对公共产品的提供必然不足,"政府缺位",居民不得不将手中的剩余从私人的需求划出一部分以补偿公共产品的不足。这又必然会影响到居民的需求。最后,以搞活国有企业为重点的改革实际上是政府与既得利益集团妥协的结果。在公共资源向国有倾斜的过程中,由于所有者缺位,监督成本的高昂和机会主义的存在,资源向少数人漏出是理性人做出的最适选择。这事实上造成了不公平。在"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幌子下,蛋糕的分配愈发不公平。 第三,政府向国有企业输血的过程,其实就是财政危机加深的过程。它并不必然表现为预算赤字的扩大,前提是国有企业的投入产出为正。如果扣除垄断利润,国有企业整体上是入不敷出的。从前面提到的输血方式可以看到,当借助于金融手段不能满足公共资金的需要时,政府便只能在税收和债务上努力了。根据"李嘉图等价定理",债务是延期的税收,从目前来看,二者的同时提高正在应验诺斯悖论。如1998年政府正式的税收增加1000亿元,按实际值(物价在下降)财政收入增加了14.4%,几乎是经济增长率7.8%的两倍。这几年税收收入一直按照高于经济增长率的水平增长。无论从那种意义上讲,税收不可能保持中性,它是微观经济主体的一种超额负担。税收收入最大化与国民经济产出最大化不相容定理[11]是成立的。因此,重税不是实现正当性最大化的理想选择,特别是在扩张性财政政策实施的当口。 第四,如果某一天,政府向国有企业的输血政策转为了改革政策,则意味着政府的财政危机到了顶点。这里的一个前提条件是,政府对国有企业的输血是有收益的,它并不仅仅表现为财政收入的增长,其中很重要的一项就是保障社会稳定的收益。政府决策是体制结构的函数,当国有企业所能提供的利税收入越来越少,所需的财政支持越来越多,改革后的净收益大于不改革时的政府净收益时,政府便必然会选择改革的路。因为,国有企业过去一直是政府的权力基础(人事和经济的权力)。改革国有企业是一件十分麻烦的政治运作,所以不到"万不得已",任何官员都不愿意进行改革。也从另一个角度说明了,二十年对国企试错改革耗费了大量资源,投入产出极不相称。资料表明对GDP贡献率只有不到三分之一的国有部门占用三分之二的全社会资本资源,其中银行信贷占57%,(吴敬琏2001)。这里也回答了一个问题,就是为什么现在政府财政目标难以实现。原因可能在于短期效应的累积使得达到长期目标的源泉枯竭。不过不能否认,中国现在经济增长仍然一支独秀,财政危机并没有完全爆发,这里应该有一种潜在的力量。如果找出这种力量并且使其壮大,则潜在的财政危机可能会消失于无形。 第五,由于中国国有经济的庞大,政府对其偏好,实质上是加强了政府的干预。特别是近几年来的积极财政政策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一种"体制复归"的趋向(魏凤春2001)。因此,政府财政不振兴乃至出现潜在的危机便是水到渠成的事情了。渐进化改革的成效可以用财政的运行轨迹来表明,成功的改革体现了一种源与流的协调关系。而我们现在只是关注于流而浪费了源,结果是水流越来越少。J.D.Gwartney 和R.A.主持的《世界经济自由度年度报告》认为1997年中国经济自由度[12]在115个国家中排名第81[13]。2001年7月至10月政府为筹集区区几十亿社会保障资金而减持国有股对整个证券市场的破坏给我们带来了"诺斯悖论"的感性认识。四个月股指狂跌700点,市值损失1.7亿,10月21日减持办法停止。财政目标没有达到,市场体系遭受严重打击,中国面临着义理性最大化的困境。 五、危机转化与增长支撑 虽然中国财政运行的基础正在受到削弱,潜在的危机也暗香浮动。但中国毕竟没有发生财政危机。 其原因在以下三个方面: 目前来看,以下几点可能导致中国金融的潜在危机。巨额的不良资产主要是在政府-国有银行-国有企业三位一体的体制下,国有银行替代财政向国有企业输血而国有企业预算软约束、银行成为"人质"[14]的结果。此为其一。其二,国有银行核心资本不足,1998年财政发行2700亿30年国债补充国大商业银行资本金证明了这一点。不过,这2700亿的国债是由四大银行认购的,银行增加了资产(第二储备)的同时也增加了资本金,但是把债务推给了财政。如果30年后政府不能还清债务,必然会通过发行货币来筹资。其三,证券市场的泡沫在很大程度上是政府"圈钱"为国企解困,"一股独大"造成的。其四,现在的扩张性政策,可以理解为一种政府试图用通货膨胀来对付通货紧缩的主张。如果马栓友(2001)"当前的积极财政政策是不可持续的,必须及时调整财政政策的方向,积极财政政策应在适当时候酌情退出"的主张成立的话,当前以毒攻毒的政策可以理解为政府财政对铸币税和通货膨胀税的极度依赖。因此,表面化的金融危机就是财政危机。我们之所以没有感觉到财政危机的到来,只不过是因为金融的管制推迟了金融危机的到来罢了。但无论如何,财政危机与金融危机唇齿相依的关系是存在的。 3.非国有经济的增长 在第四部分中我们曾经指出有一种潜在的力量在支撑着中国经济的增长。这种力量就是非国有经济的增长。张军(2001)从国有部门的利润率持续下降的经验观察中分离出"竞争侵蚀利润"和"亏损侵蚀利润"两种效应后对中国国有企业财务绩效的恶化趋势提供了一个逻辑一致的解释,这也从另一个角度强化了非国有经济对中国经济增长的支持作用。二十年来,以市场为导向的"非国有经济",(包括合资企业、私人企业、个体企业、个体劳动、股份公司、合作经济以及各种形式的集体经济)在政府舍卒保车的磨难中成长起来,并对经济增长起了决定性的作用。以1998年为例,非国有经济部门创造出73%以上的工业总产值,63%的GDP,100%以上的新增长就业和80%的经济增长[16]。相应地,在国有经济对财政贡献为负的背景下[17],非国有经济的增长提供了政府暂时与财政危机保持距离的机会。但是非国有经济增长速度的减缓又使得财政离危机越来越近。 六、走出财政危机的建议 财政危机解除方案的制定,首先要解决燃眉之急,其次还要从长计议,追求正当性最大化。这便提出了一个短期的政策操作与长期的制度建设如何协调一致的难题,是在挑战"诺斯悖论"。我们认为,下面三条建议的实施结果可望与我们的目标耦合。 1. 部分公有资产出售 第一,出售资产筹资不仅可以筹资,它更可以成为国有经济布局调整的手段,可以把宏观的总量政策与微观的结构性改革结合起来。按照中共十五届四中全会确定的"有进有退"的方针对国有经济进行根本性的改革和布局调整,大幅度收缩战线,有利于解决政府越位和缺位的难题,也是追求正当性最大化的必由之路。 第二,政府面对国有企业"输血政策"和"改革政策"的两面难选择时,维持前者的资金成本过于高昂。以致于政府在给定银行体系风险不增加的约束下,唯有出售国有企业的资产才能真正解决以国有企业为核心的三位一体的体制内矛盾。国有企业二十年改革的"试错"也证明这一点。 第三,出售的资产一定要是有价值的,应做到"靓女先嫁"。至于说要卖什么、卖多少,则是一个具体操作的问题。一段时期以来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的理论依据也在于此。 2.非国有经济的制度完善 我们这里提出的制度完善主要指政府的主动改革。原因可以概括如下: 第二,中国二十年的改革已经进入了帕累托改进的状态,培育非国有经济必然会收缩国有经济,会面临短期内社会不稳定风险加大的考验,还不可避免地遇到现有权力和利益集团的重重阻力。因此,作为广大公民代表的国家应该在扫荡改革阻力上负起全责。这里还隐含着另一个层面的意思,中国的入世可能会使政府放慢破除阻力的步伐。在内部改革阻力重重的大背景下,外部的冲击会给我们的市场化进程带来机遇,但是如果只是依赖外援而忽视自力更生,中国的经济增长很难维持。而我们一再强调非国有经济的增长是保证中国经济增长的前提条件,所以内部的改革会更重要。 3.财政管理的技术改进 前面的两个建议是从根本上解决财政危机的举措,而要真正地实施,则尚需时日。利益集团的阻挠可能会使其难产或流产,因此,它是远水。近渴的解除还依赖财政管理的技术改进。技术改进的目标应该以减支为主,而不应该注重于增收。费税改革、政府采购、国债资金的使用、对国企补贴的取消、行政开支的缩减、政府资金的效率、公共决策的配合等等都可以暂时地缓解财政的窘境,但它并不能根本地使财政远离危机。 注释: 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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