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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纪法学教育的思考——并浅谈中国法学教育(4)

[ 作者:收录网络  加入时间:2006-11-09 15:58:13被读次  来自:Leesuki ]
 

在阅析伯尔曼之宏述后,思考国情,动发几想,列于纸上,期有所获益。
其一,对法学教育应在那里开展回想。法学教育应分为法学普及和法学研习两大部类,对于不同的类别应有不同的地方来实施。法学的普及可以在大部分大学进行,在这类大学对研究的精深并不提出较高的要求,而主要在于使法学的机理逐渐渗透到一批批
学生的意识之中,通过学生将这种意识向社会推广。故而并不一定要专设法学专业,而是将法学的基础理论和基本课程设置于相关系科之中。法学的研习应该在有限的院校中进行,以使得学术力量的相对集中,积累和汇集对法学的认识和感悟,达到积重而勃发之效果。在法学的研习之地,不仅有详细的部门分野,而且还有总揽全面的科系设置。并使得相互间能有效沟通,而不产生相互漠视乃至不协作的局面。法学的教育与法的适用具有内在的联系,为此对适用法的部门(如司法部门)在录取与法的适用有关的人员时,必须从高端入手,抬高进入的门槛。这样在对事务的处理中就会逐渐依据法理和理性。
其二,对法学教育之地的组织形式的断想。国家的教育改革已经走到现在,不再是国家出资的教育形式,而是学生必须缴纳相当的学费以获取知识,那是否可以将学生的组织权力给予学生,使得学生自己的组织从学校的管理中获取相对的自由和权利。如果这样也许会使得资源的有效配置能够逐渐实现,而使臃肿的行政编制有所缩水;使教学向双向的互动和协作之方向进展,而不是目前的被动接受和填鸭式教学。
其三,对法学教育控制相对自由的设想。科学是在相互碰撞中发展,是在对权威的怀疑性思考中拓展,是在对异端的包容和自由阐述观点而不受压制的氛围中不断完善。自然科学的自由发展往往能为政权力量所认可,人文科学尤其是与政治的关联密切的法学经常会受到所谓主流的抑制。法学教育尤其是法学研习必须有一种宽松的土壤,对其要有包纳百川的大度,使得各种观点如涓涓细流自发地流动,荡起千般的声响。这样,最终的汇集必将成为渊深澎湃的沧海阔洋。现行政治、制度的完善就在于对其不断的思索,而思索就需通过不同的视角来看待同一现象,这必然带来不同的观点甚至与现行规则相左的内容,如果简单的封杀阻挡,扼杀思想的萌生,必然会是的学术处于死水之态。大学是研习之所,观点的互异性必不可少,为使学术的良性发展,在其研习之地,对各种观点的表述有必要相对自由的让其发展。各种法律制度的多项性讨论争辩有益于对问题的深入性思考,为问题的解决提供多种方案以备参考。
其四,对法学教育的课程设置及教学方法的期想。就如同伯伦亚法学院所采取的,先寻觅一个研究的对象。当时他们选择了罗马法文本,今天的法学院校的选择就不仅是一个罗马法的文本。世界的多向性融合使得现今能够得到许多不同文化在其里使的长河中所遗赠后人的宝贵财富,为此就有必要将各种文明中的法学相关的内容作为研习的课程。巴比伦文明的《汉谟拉比法典》、印度文明的《摩奴法典》、伊斯兰文明的《古兰经》、西方文明的经典《罗马法大全》等等。当然并不是要求每一个研习者都需对这些有博深的了解,而是根据兴趣之区别作筛选和甄别。同时对自身文明的演进必须作深入的研习,法律在每个民族中有不同的发展历程,对曾经走过的路的回顾有益于前行的方向感。在对历史的熟悉并能有所感悟后,学习现行的各种法律体系就会有一种豁然开阔的感觉。课程的设置应将历史的、民族的、世界各国的既融合又秉承原有的风格。教学方法对波伦亚所采取的阅读、注释、质疑、辩论方法应引进。尤其是质疑及辩论更应重视,法学必须有一种怀疑的精神和辩驳的思维。现行的教学方法是该予以反思的时候了,创新的缺乏、剽抄的泛滥、学术的湮没等的根本性缘由在哪里是很值得思索的。
① 参见[美]伯尔曼 著 法律与革命 贺卫方 高鸿钧 张志铭 夏勇 译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P.144

② 参见[美]伯尔曼 著 法律与革命 贺卫方 高鸿钧 张志铭 夏勇 译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P.143
① 参见[美]伯尔曼 著 法律与革命 贺卫方 高鸿钧 张志铭 夏勇 译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P.147
② 参见[美]伯尔曼 著 法律与革命 贺卫方 高鸿钧 张志铭 夏勇 译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P.152
③ 参见[美]伯尔曼 著 法律与革命 贺卫方 高鸿钧 张志铭 夏勇 译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P.147
④ 参见[美]伯尔曼 著 法律与革命 贺卫方 高鸿钧 张志铭 夏勇 译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P.148-149
⑤ 同上P.150-151

① 参见[美]伯尔曼 著 法律与革命 贺卫方 高鸿钧 张志铭 夏勇 译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P.151
② 参见[美]伯尔曼 著 法律与革命 贺卫方 高鸿钧 张志铭 夏勇 译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P.152-157
③ 同上 P.155-156
① 参见[美]伯尔曼 著 法律与革命 贺卫方 高鸿钧 张志铭 夏勇 译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P.157-158
② 参见[美]伯尔曼 著 法律与革命 贺卫方 高鸿钧 张志铭 夏勇 译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P.182-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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