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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农村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发生了深刻变化,废除了人民公社制度,取消了农产品流通的统购统销,确立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初步建立了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经济体制框架。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仍然存在着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如:农民的土地使用权仍得不到切实的保障;农民不合理负担过重问题仍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农户小规模的分散经营如何与国内外市场相衔接;农村信用体系不健全,农民和农村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十分突出;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如何建立既符合国情,又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农业支持和补贴制度,等等。解决上述问题,必须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本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农村的体制创新,使农业和农村经济真正纳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轨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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