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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公共空间:可能的与不可能的

[ 作者:收录网络  加入时间:2006-11-10 18:37:38被读次  来自:Leesuki ]
 

 

 


  我们早就置身于“媒体社会”中了,无论是认识还是感知这个世界都必须以“媒体”为中介,甚至可以说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的联系已经充分“媒体化”了。当然,这里所谓的“媒体”不仅仅指的是一种传播信息的渠道和方式,而是如詹明信(Fredric Jameson)所言,“媒体”一词结合了意义相关但又有区别的三种含义:一是艺术模式或美学生产的特殊形式;二是以重要的装置或机器为中心组织起来的特殊技术手段,三是一种社会建制。詹明信特别强调,这三方面的含义虽然没有给“媒体”下一个准确的定义,但却提醒人们如果要完成或建构一个关于“媒体”的定义,那么就必须关注它的物质、社会和美学的不同层面。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今天的文化成了一件关乎媒体的事情”。(Culture today is a matter of media)
很显然,詹明信之所以突出“今天”文化和媒体之间的密切关联,是因为他发现了“电子媒介”对当代社会的“文化形式”和“感觉结构”的巨大影响力。就像麦克卢汉(Marshall Mcluhan)说得那样:“我们塑造了工具,此后工具又塑造了我们”,电子媒介与历史中出现的其它媒介相比,它前所未有的“塑造”力量建立对传播形式和结构也即沟通“语法”的极大改变上。“语法”一词也是来源于麦克卢汉,在他看来,任何一种传播方式都拥有自己的“语法”规则,这些规则即来源于人类各种感觉的混合交织,同时又和人们平时对于语言的使用密切相关。虽然人们会有意识地把注意力的重点放在媒体传递信息的内容上,但是就个人对信息的理解而言,媒体所使用的“语法”是一个更关键的因素。离开了对“语法”的把握,信息的“内容”常常变得无法索解。所以,“媒介即信息”:“媒介的魔力在人们接触媒介的瞬间就会产生,正如旋律的魔力在旋律的头几节就会释放出来一样”。 而电子媒介在这方面的潜力特别巨大,它在技术上的不断更新、它与物质生产之间的紧密互动,它对社会形态的深刻影响………所有这些都从根本上改变了人们看待自我、历史和世界的方式。事实上,媒介创造或制造了这个时代的“文化”。
  网络作为电子媒介的最新形式正如人们所料想得那样,同样甚至是更疯狂地发挥着“塑造”社会的作用。“全球化”现象尽管可以追溯到19世纪早期,但真正使之具有实体感和可操作性,却是20世纪晚期网络社会的兴起:“只有到了20世纪末,以信息与通讯科技提供的新基础设施为根基,以及在政府和国际机构所执行的解除管制与自由化政策协助下,世界经济才真正变成全球性的”。 一般认为,网络空间的发展正在使资本主义成为一种更加强大的封闭性控制力量。信息和知识的加速商品化,使网络空间演化成一种整体市场。这正是比尔•盖茨(Bill Gates)在《未来之路》中憧憬的 “无摩擦的资本主义”(friction-free capitalism):“信息高速公路将扩大电子市场,并且使之成为最终媒介,一个无所不包的中介场所。……任何一个连入信息高速公路的计算机都能获得有关卖者和他们的产品以及服务的信息。……这将把我们带入一个崭新的世界,在这里花少量交易费用就能获得大量的市场信息。这是购物者的天堂。……它将使那些产品生产者比以往任何时候更有效地看到消费者究竟需要什么,也使得那些未来的消费者更有效地购买产品,亚当•斯密将会对此感到高兴。” 这种憧憬实质上是对“跨国资本主义”的向往,即通过网络空间这一虚拟的整体营销工具获得较大的利润和市场份额,而这会更进一步促使资本的集中化和集权化:网络空间中的虚拟资本主义一方面制造和销售过剩的知识和信息,另一方面又不断地制造对知识和信息的新需求。譬如微软公司曾以“你今天想要到哪里去?”(Where do you want to go today?)作为广告语,在这句广告语中,微软似乎是在强调无限制的自由,个人意志和不受拘束的选择自由好像真的因为科技力量而“美梦成真”了,但是在商家的承诺中,个人究竟是获得完全的行动自由,还是仅仅拥有了消费的自由?微软首席科技主管纳森•梅尔沃德(Nathan Myhrvold)作过一番意味深长的表示,微软想要在任何一笔线上交易中分一杯羹。他的意思是说微软的终极目标不是在于成为一家软件公司、一个内容服务提供者,“或者”电子商务的来源者,而是成为一个超级商务中间人。在网际网络的发展过程中,微软不再局限在电子商务中了,微软希望每个人都阅读微软所提供的内容,观看微软的程序设计成果,并且在微软的线上商店购买商品。 微软不只掌握网络使用者的中间代理,它也期待成为网络使用的出发点和目的地。那句广告语的潜台词其实是:在微软所建立的世界里,今天你想要到哪里去?
  但问题在于,当网络空间显示出强大的市场整合力量时,是否还有产生新的政治和文化效果的可能?比尔•盖茨从“理想市场”的立场出发,明确表示“信息高速公路带给人们的美妙事物之一始在于,与物理世界相比,在数字化的世界里人们更容易获得真正的公平。”基于这种看来有点令人困惑的论断,他进一步指出:“在现实的世界里,我们都在为平等而努力,我们也可用这种平等来帮助我们认清一些社会学的问题,但这些问题在物理世界中并未得到解决。网络并不能推到歧视和不平等这些障碍,但却是一种强大的推动力。” 正因为相信高科技可以带来“人间天堂”,所以“乐观论者”提出了“网络共和国”(Republic.com)的乌托邦构想:“新兴科技在此不是敌人,它们带来的希望远多于危险。事实上,从共和国的观点看,它们带来伟大的希望,特别是它们能让一般人轻易知道无数的主题,并且可以去寻找无止境的不同看法。” 与此针锋相对的是,悲观论者则指出不能无视“数字不平等”背后的“现实不平等”,即使比尔•盖茨的设想真的可以带来建立在网络世界上的虚拟平等和数字自由,但并非每一个人都能拥有高级终端工作站、宽带网和种类复杂的软件资源。而且在市场化的网络空间中,知识和信息的商品化将进一步导致文化的商品化,文化和思想等公共领域(public sphere)逐渐被商品化所侵蚀甚至封杀。就如詹明信所描绘的:“当前的文化到用巨大无比的传通网络和电脑所达到的不尽忠实的再现,我以为这本身就是对社会整体问题的一个更深刻、更富寓意的误读和夸张。此中被歪曲、被借喻的,正是雄霸今日跨国资本主义的整个世界系统。因此,尽管当前社会的科学技术有惊人的发展,尽管尖端技术是充满魔力的,但事实上技术本身并无稀奇之处,其魅力来自一种似乎总是为人所接受的再现手段(速写),使大众能感受到社会权力及社会控制的总体网络 —— 一个我们的脑系统、想像系统皆无法捕捉的网络,使我们更能掌握‘资本’发展到第三个历史阶段所带来的全新的、去中心的世界网络……。整个现象几乎可以称为一种‘高科技能’,大都瞩意于一种公认为跨越全球、网罗全世界的电脑网络。这个整体性网络的线路和系统更透过叙述作巧妙和繁复的安排而进一步跟一些既独立存在又互相勾连、互相斗争的讯息媒介机构挂上关系。” 如此巧妙和繁复的网络系统究竟会发挥怎样的作用,马克•波斯特(Mark Poster)借用福柯“作为话语的全景监狱”的说法,把网络社会视之为一个“超级全景监狱”:“全景监狱并不仅仅是塔楼上的那个狱卒,而是施加于囚徒、把他或她构成为一个罪犯的整个话语/实践。全景监狱时监狱的话语/实践构建主体的方式,即把主体构建成一个罪犯并把他或她规范化到一个洗心革面、重新做人的程序之中……随着电脑数据库的降临,一种新的话语/实践便在社会场上运作,你可以把社会场当作一个超级全景监狱,它重新构型了主体的构建”。
  网络“乌托邦”和“恶托邦”之争可以说是就当代社会发展趋势展开的一场极有价值的辩论。尽管本文的论题是以此为背景的,但并不直接介入到这一辩论中,而是期望通过对中国大陆经验的检讨,在一个“非西方”的不同历史、政治和文化语境中考察网络成为“公共空间”的可能性与不可能性。

  2004年7月20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在北京发布了《第十四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 报告显示,截止到2004年6月30日,我国上网用户总数为8700万,比去年同期增长27.9%。在过去一年中,中国互联网的发展依然保持了很高的速度,衡量互联网发展水平的一些指标明显增长。中国网络国际出口带宽增长飞速,总数达到53.9G,比去年同期增长190.3%。中国CN域名下注册的WWW网站数量达到62.7万,比去年同期增长32.2%。同时,中国宽带互联网用户数量增长到3110万,比去年年底增加1370万,半年增长率高达78.7%。 从这一连串数字可以看出来,随着中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网络也得到了迅猛的发展。但和中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一样,这又是一种极不平衡的发展。尽管中国网民人数为8700万,绝对数字居世界第二位,但目前全球互联网用户约7.86亿人,平均普及率为12.2%,美国等发达国家的互联网普及率更是超过70%,而中国只有6.7%,与世界水平差距仍然巨大。对于大多数普通中国人来说,“数字时代”还只是一个遥远而美好的梦想。
  一般认为,一个完整的网络系统应该有以下几个部分构成:首先是网络的线路组成,包括电线、电话线、光导纤维电缆以及地对地或借助于卫星的电磁传输装置;其次是各种各样的数据库系统;第三是信息处理器,一方面保持网络的正常工作,另一方面提供各种特殊需要的服务;第四是和网络连接在一起的个人信息终端,譬如电话机、个人电脑和调制解调器等;最后是有能力购买必要的设备并懂得使用这些设备的个人。很显然,这个网络系统不是一个单纯的、超社会语境的信息工具,而是非常深刻地“镶嵌”在国家、市场和个人的历史性关系中。在中国,电信业是由国家垄断的,它的发展深受国家政策的影响,而建基在电信业之上的网络自然也受到了以发展为主导方向的政策面强有力的制约;同时网络服务也是一种市场行为,它必须计算成本、风险和回报,很自然会把投资和发展的重点放在经济发达地区,因为只有这些地区既提供了现代化的电信设施,也具备了消费网络服务的广大市场;由此引出了“网络消费者”的概念,一个人必须具有“硬件”和“软件”——姑且借用电脑术语——两方面的条件,才可能成为合格“网民”:“硬件”指的是他要有购买个人电脑和相关上网设备以及支付上网费用的经济实力;“软件”则要求他懂得使用这些设备并且会充分利用各种网络资源。无论从经济水平还是从知识水平来看,“网络消费者”对于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来说都是一个不低的门槛。三方面的合力使得中国的网络发展出现严重的不平衡现象。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调查报告也承认,截至2004年6月30日,中国www网站主要集中在华北、华东和华南地区,占到84%,东北、西南和西北网站比例只是有所增加。这说明中国互联网整体上虽然呈较快增长态势,但地区之间互联网发展水平、普及水平依然存在明显差距,并呈现东部快、西部慢,城市快、乡村慢的特点,这和各地区的经济发达程度相一致。
  就地域分布而言,网络发展的不平衡性已经较充分地显示出来,同时“调查报告”也开始注意到网民的性别差异、代际差异和收入差异等。报告显示目前中国互联网的网民在结构上呈现低龄化的态势。截止到2004年6月30日,中国上网用户中以18-24岁的年轻人所占比例最高,达到36.8%,35岁及以下的网民占82.0%。历次调查结果都显示,网民中18-24岁的年轻人最多,远远高于其他年龄段的网民人数,占据绝对优势。而且单身网民占60.1%,未婚网民的增长速度明显高于已婚网民。在性别比例上,男性是主要的网络使用者,占59.3%。
  调查报告一个最令人迷惑的地方是,它宣称“低收入”网民是中国上网人群的主体。只有21.9%的上网者月收入超过2000元;个人月收入在500元以下(包括无收入)的网民所占比例最高,达到39.0%。而网民每月实际花费的上网费用(仅限于上网费及上网电话费、不包括使用网络服务的费用)多控制在百元以内,以月花费51-100元的网民最多,达到38.9%。网民平均每周上网时间为4.2天、12.3个小时。 很显然,这种“低收入”者成为上网主体的现象与国际互联网研究中所谓“数字鸿沟”的状况严重不符,因为按照“数字鸿沟”的说法,它把“有者”和“无者”——即拥有电脑和互联网的人与不拥有这些东西的人——区隔开来,而低收入者是当然的“无者”,被排斥在网络之外的。一些最明显的数据是:1999年全世界2.4亿的互联网用户中,只有500万即2%的人来自低收入国家;而2000年在非洲,100万拨号上网者中,有65万来自富裕的南非。   那么是不是中国的网络发展创造了什么人间奇迹,使得“低收入”者成为了网民的主体?这当然是不可能的,也与我们的日常经验不符。仔细研究一下调查报告,可以发现问题原来出在调查方式上。既然历次调查结果都显示,网民中18-24岁的年轻人最多,远远高于其他年龄段的网民人数,占据绝对优势。那么在这些18-24岁的年轻人中,中学生和大学生应该占有相当大的比例,而学生基本上是没有什么固定收入的,所以把这些没有固定收入的学生纳入统计数据中来计算网民的收入情况,很容易得出“低收入”网民是中国上网人群的主体的结论。而按照国际惯例,应该调查的是网民的家庭收入,因为许多家庭中电脑以及相关上网设备的购买和上网费用的支付,常常是由不上网的父母替孩子支出的。所以统计家庭收入,就可以避免没有收入的学生带来的统计误差;也不会在调查报告中出现如此不合常理的现象:一方面称个人月收入在500元以下(包括无收入)的网民所占比例最高,达到39.0%;另一方面又说如此低收入的网民每月实际花费的上网费用百元以内,至少要占总收入的五分之一;更不会得出“低收入”者成为了网民的主体这样错误的结论。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美国对于种族、家庭和收入的差异导致“数字鸿沟”现象的调查显示,白人家庭拥有电脑的可能性(40.8%)比黑人家庭(19.3%)或西班牙裔家庭(19.4%)高出两倍多。而且这种各种族间的数字差异普遍出现在所有收入层次的人群之中。在高于7.5万美元的收入水平上,白人拥有个人电脑的可能性(76.3%)还是高于黑人(64.1%)。 可以在中美之间形成对比的一组数据也许更能说明问题,中国有13亿人口,但近两年的电脑销量一直在1000多台徘徊,而总人口数仅为中国1/6的美国,每年的电脑销量却有4000多万台。
  问题在于,中国互联网调查报告完全忽略了“网络不平衡发展”背后更严重的隐患,那就是网络发展有可能“加深”而不是“弥合”社会和经济发展中的不平等现象,贫困地区和落后地区也许永远都被隔绝在网络之外。曼纽尔•卡斯特(Manuel Castells)在他的巨著《网络社会的崛起》中讨论了网络技术带来的“社会不平等”的新形态:那就是这个世界有许多地区和相当部分的人群被网络技术体系所抛弃,不同人群、地区和国家接触到新技术力量的不同时间,可以说构成了当代社会不平等的重要来源。尤其是近年来随着网络科技的发展,对那些被信息化资本主义视为无价值且无政治利益的地区,财富和信息的流通往往绕道而行,整个国家、区域、城市和邻里的人口都被“网络社会”所隔绝,甚至连人们必备的生产、消费、沟通乃至生活的基本科技设施也被剥夺,更不用说经由信息技术的全球网络积累财富和资讯的权利了。这种不平等不单是加剧了所谓“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差距,而且通过信息技术,所有资本、财富和资源都联合在一起了——这种联合不分“发达”和“发展中”——同时却有大片地区和大批人民被隔离于“网络”之外,同样,这种隔离也不论“发达”与否。卡斯特把这些被隔离的地区称之为“断了线的区域”(switch---off areas),它们在文化与空间上都是断裂的:“这种地方位于非洲的破落城镇,或是中国及印度贫困的农村,但也包括美国内地的城镇或法国的‘城郊’。”  而在中国,由国家政策、市场导向和消费环境共同决定的“网络发展” 也可能如卡斯特描述的那样“绕道而行”,为“不平等的发展”推波助澜。

  之所以特别强调中国网络发展的不平等,是为了避免单纯地把网络当作一种中性的高新技术,并且依据“技术主义”和“发展主义”的逻辑,认为它可以游离于社会语境而带来“抽象”的进步。相反,不平等发展的事实可以提醒人们注意网络深深地纠缠于国家、市场和个人的历史性关系中,它作为一种新型“媒体”在20世纪90年代中国的出现,正如詹明信对“媒体”一词的分析那样,在物质、社会和美学的不同层面既受制于原有的权力和市场结构,同时又通过创造新的表达空间改造了这一结构。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社会的变化,催生出了各类边缘的、处于模糊地带的新文化空间,譬如以“东方时空”为代表的制片人负责制的电视节目,譬如“以书代刊”的出版形式,譬如“二渠道图书”的发行与营销……这类既具市场因素,又与权力周旋的新的文化生产方式,正越来越有力地作用于当代中国的文化思想,甚至是形塑了文化思想的新形态,同时其自身也极其鲜明地打上了这个时代的印记,它们与既成体制的关系:利用、改造、收编和吸纳,显示出了文化思想生产的某些新特点。这种特点最引人注目的地方是市场化的过程带来了权力运作方式的变化,但变化不是在“权力”与“市场”的二元对立中完成的,而是导致了权力与市场交织在一起的新的统治形式和意识形态功能。所以当人们试图使用来自西方的“公共空间”的理论来说明这些现象的时候,会发现这些新的文化空间无法在“国家”与“社会”的二元结构中予以定位,显示了当代中国媒体空间、文化生产与“公共性诉求”之间复杂的关系。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网络以其“新技术”和“新经济”的双重威力改写了90年代中期以后中国社会的面貌。作为一种新型媒体,它为政治生活和文化生产提供了新的空间。而且伴随着这种新空间的浮现以及它日益深刻的介入到传统媒体和社会之中,则必然会产生出新型的媒体社群。当然,我们也不能高估这一新的媒体空间的可能性,因为它的生产同样受制于市场与权力交互运作的特殊语境。
   可以把网络媒体兴起至今的过程大致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网络兴起的初期,一方面由于权力对新技术蕴含的解放性力量估计不足;另一方面“新经济”出于吸引“眼球”的需要,大肆“烧钱”,免费为个人或团体提供了大量的网络空间。实际上,按照网络发展的所谓“梅特卡夫定律”(Metcalf’s Law),网络经济的扩张与网络节点数的平方成正比,网络的价值等于网络节点数的平方。 通俗地讲,就是网络在使用人数众多的情形下才会展现其价值,而且一旦使用者超过某个特定临界量后,它的价值就会以几何级数成长。其原理是越多人使用网络,其价值就越高,也越能吸引更多的使用者,因此,系统开发者在运营之初往往以低价甚至是免费来吸引使用者,他们寄希望于当使用者达到一定数量时可以几何级数地发挥网络效用。所以,政府和市场最初在不断扩大网络的使用上利益是相当一致的。而“万维网”(World Wide Web,即WWW)的出现,使得机构、公司、团体和个人都可以创造自己的“网址”,然后每一个能够联上网址的人都可以利用各种文本和图像来制作自己的“主页”(Home Page),或者开设相关的BBS( Bulletin Board System,即“电子公告栏系统”)。特别是BBS这种形式,用户只要连接到Internet上,直接利用浏览器就可以使用BBS。而进入到BBS,用户可以选择一个或多个感兴趣的讨论组,周期性地检查是否有新的消息出现在一个讨论话题,向讨论组发送一个消息以便其它组员阅读,向发送一个消息的某个组员做回复。这种个人化、互动式的交流新形式用卡斯特的话来说,“比较接近源自蓬勃都市文化的商店街历史经验,而非单调无聊的匿名郊区里蔓延的购物中心”, 它可以让公众广泛地接触到各种信息并展开讨论,同时由于技术上的开放性,也使得政府和市场难以有效地限制和控制这种接触和讨论。由此带来的后果是,在传统媒体依然受到权力强有力控制的情况下,网络作为一种新型媒体不仅构制了文化生产、发表、阅读和交流的新空间,进而某种程度上颠覆了传统的文化秩序,而且由于网络具有强烈的“交互性”,与其它传统媒体相比,它更容易使得参加者具有“参与感”和“认同感”,这也是网络社群产生和繁荣的基础。
  第二个阶段则随着网络的逐渐成熟和广泛扩散,权力也强化了对这一新型媒体的管制,譬如对国际互联网在信息通道上设置“防火墙”,散布大量的“伪代理服务器”;对国内的网络媒体则加强网络内容的审查,强制性地关闭某些经常“犯规”的论坛、网页和网站,对有“出轨”言论的网络实体处以高额的经济处罚,以经济手段控制网络媒体的发展趋向……一个显著的标志是,从1990年代末到2000年代初,中国出台了一系列管理互联网的法令、法规和条例,比较重要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国务院,1998年3月6日颁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2000年9月25日颁行);《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信息产业部,2000年11约7日颁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2002年11月15日生效);《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文化部,2003年11月7日颁行)。由此不难看出,任何一项技术的选择首先是政治的选择,信息技术的发展在某种程度上加强了权力对社会的监督和控制。譬如2002年9月,著名搜索引擎google突然在中国大陆被关闭一周。重新开放以后,不仅网页快照功能受到了限制,而且当用户在“google”的搜索栏中输入某些词语时,就可能导致网站无法登录。由于网络源于军事科学,人们在热衷于谈论它的开放性时,却或多或少遗忘了其技术本性中具有的强大控制性。而且更关键的是权力的功能不止于监督和控制信息,它同时也是信息的制造者和生产者。网络个人化、去中心和互动性的“弹性”形态有可能催生出更加灵活多变的统治方式。 另一方面则由于网络经济泡沫的出现,“新经济”不再以“烧钱”为目的,转而要求降低成本,追求利润。一般认为,由于对新技术发展的迷信,1996年至1999年可谓是网络经济最兴盛,也最狂热的阶段。但如果仅以技术的因素作为推动网络经济的唯一手段,而未能掌握如何运用网络来加强与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则过于乐观的期望难免流于泡沫化。自1999年至今,这股热潮已逐渐由狂热转归为对现实经营环境的考量。所以各大网站大量取消免费的个人空间,使得不少已经办得有声有色的个人网页和论坛被迫关闭;而且出于赢利的目的,资本也加强了对“网络”形象的塑造,这不仅表现在为了规避处罚的风险,强化了自我检查的机制,同时也以电子媒体和纸质媒体相互生产的方式放大了“选择”和“过滤”的功能,这在所谓“网络文学”形象的建构上体现得淋漓尽致,甚至可以毫不夸张地说“网络文学”最终演变成“纸质媒体”对“网络空间”想象性的生产。
  回顾这个过程,我们不难发现“新技术”和“新经济”因素的介入对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文化的生产方式有着显著的影响。需要进一步检讨的是,“技术”与“资本”和“权力”诸因素的交构如何造就了一种新的文化和思想的表达形式,同时这种形式又怎样不可避免地受制于它的生产条件;而新的“文化”和“思想”形态又是如何借助这一新的媒体空间,在何种程度上可能突破它的限制,而不被资本和权力的逻辑所宰制。
  尽管面临着许多问题,但“网络媒体”和“纸质媒体”之间的互动还是极大地改变了当代中国的媒体结构:一系列重大的政治、社会和经济问题都会在网络引起激烈的讨论,而纸质媒体在尺度允许的范围内也积极介入讨论,无形中扩大了网络言论的影响力,同时由于网络媒体的互动性以及相对比较宽松的尺度,纸质媒体涉及的事件和组织的话题可以在网络上得以深化,形成公共意见,甚至直接影响到事件的处理、政府的决策和立法。去年发生的“孙志刚事件”就是一个最典型的例子。
  年仅二十七岁的孙志刚,2001年在武汉科技学院艺术设计专业结业,身前任职于广州达奇服装公司。2003年3月17日晚上,孙志刚在前往网吧的路上,因未携带任何证件被广州市天河区黄村街派出所送至广州市“三无”人员收容遣送中转站收容。3月18日晚,孙志刚称有病被送往市卫生部门负责的收容人员救治站诊治。3月20日,孙志刚死于这家收容人员救治站。法医事后鉴定其因大面积软组织损伤致创伤性休克死亡。2003年4月25日,《南方都市报》以《大学毕业生因无暂住证被收容并遭毒打致死》为题披露孙志刚的遭遇,引起社会上极大的反响。政治、法律学术界和律师界组织了多次学术活动,对孙志刚案件及其背后的制度因素进行反思。五位学者——贺卫方、盛洪、沈岿、萧瀚、何海波——在网络上发表声明,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孙志刚案及收容遣送制度实施状况启动特别调查程序。贺卫方、姜明安、杜钢建、季卫东等四位法学教授又就孙志刚案致函最高人民检察院,建议向全国媒体公布此案调查的详细过程与调查中所获取的所有重要证据,而不仅仅是结论,并建议高检采取其它法律技术手段,保障案件得到公正处理。俞江、腾彪、许志永三位法学博士则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对国务院颁布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进行违宪审查。6月9日,广州市中级法院、白云区、天河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致孙志刚死亡的被告人。6月20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国务院第381号令,公布施行《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该办法宣布废止1982年5月国务院发布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
  网络在“孙志刚事件”中发挥了特别重要的作用。所有相关消息、深度报道和评论建议都在网络上发布,同时国内几大重要的网络论坛如“世纪沙龙”、“关天茶舍”和“强国论坛”就此不断展开讨论,热贴不断,议题从具体事件生发开来,涉及到底层、平等、制度、法律、民权和宪政等诸多当代中国的重大问题。法学家朱苏力称:“孙志刚事件引发的制度变革反映了当代中国社会转型时期许多深层次的问题,经济的,社会的和法律的。法律人在这一刻也似乎触到了他们的辉煌。他们表现了对社会问题的敏感,对弱势群体的关爱,特别是表现了对制度建设、尤其是宪政建设的关切,注意了推进法治的法律技巧和政治策略。” 如果把“法律人”更改为“网络人”,那么这段话移用来评价以“孙志刚事件”为代表的网络社会运动也是十分恰当的。
  因为“孙志刚事件”以及其他一系列民间维权行动,2003年被称为“网络民权年”。 

  一场运动改变了国家立法,“孙志刚事件”对于网络公共空间的形成和拓展可谓意义重大。但如果把它放在90年代以来中国网络发展的脉络中来看,那么,这一影响巨大的网络社会运动就并非突如其来,而是有着十分清晰的历史基础和现实条件。这些基础和条件既使得“孙志刚事件”成为网络讨论的热点,可同时也在某种程度上构成讨论的内在限制。而正是这些讨论以及限制提醒人们注意当代中国语境的特殊性。离开了这种特殊性——譬如持简单的技术决定论观点,认为TCP/IP协议等网络技术使虚拟身份具有流动性,可以利用这些技术进行更加自由的交流,使得言论管制和审查无法进行——抽象地谈论网络公共空间的可能与不可能就会变得毫无意义。
  孙志刚在收容所被毒打致死,这一事件在网络上引起轩然大波。除了罪行本身令人发指,还必须注意受害者的大学生身份和27岁的年纪。中山大学中文系教授艾晓明于《南方都市报》披露“孙志刚事件”不久,在网络上发表了一篇措词激烈的文章《生活在恐惧之中》,文章特别指出“孙志刚是无数默默无闻的外来工之一,但我还要强调,孙志刚不是一个普通工人,他受过高等教育,是公司设计师。我不同意说,我们不应该强调他的特殊身份,因为问题正在这里:如果连他这样的人都无法躲过执法者对外来工的无情蔑视和残暴杀害,多少外来工要生活在恐惧中?” 艾晓明之所以强调他的大学生身份,是想突出这一事件的险恶:大学生尚且如此,普通外来工的处境就更不用说了。而我想追问的是,倘若孙志刚的身份就是一个农民,那么这一事件又会怎样呢?会不会引起这么大的反响?这样追问也许有点残酷,从道理上讲,无论大学生还是农民遭受到如此残害,不管身份差异多大,正义都应该得到伸张。但在现实中身份所起的作用却不容忽视,孙志刚事件在网络上引起极大关注和激烈讨论,除了这一事件本身的震惊效果,当然还有更为深广的社会原因,譬如普遍对由制度造成的不公正和不平等现象的强烈不满,不过他的大学生身份能够得到网民更多的关注与认同,也是十分重要的因素。正如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的第十四次调查报告显示的,中国上网用户中以18-24岁的年轻人所占比例最高,达到36.8%,35岁及以下的网民占82.0%,其中大学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网民也占有相当高的比例。虽然我们已经无法证明27岁的大学毕业生孙志刚是不是一个网民,但他的悲惨遭遇却比较容易得到年龄相仿、文化程度相同的网民的同情和支持。事实上,不断推动“孙志刚事件”前进的是他的同学们,从他出事开始,通知亲属、募捐钱款、法律援助、诉诸媒体乃至在网络上为孙志刚鸣冤叫屈……所有这一切都是他的同学以及朋友在奔忙、在呼吁、在呐喊。如果没有这些具备了一定社会活动能力的“同学”、 “朋友”与更多热心人的介入,很难想象身份是农民的孙志刚父亲、弟弟和其他亲属能在这件事情上有更大的作为。正像孙志刚舅舅说的那样:“其实我们现在把这些报道发到网上去,对我们的帮助还是蛮大的,因为没有媒体的报道,我们根本到现在还什么都不懂”。
  尤为重要的是,随着“孙志刚事件”逐渐公开化,由个人的不幸遭遇演变成媒体事件,特别是网络事件,在这个过程中,从孙志刚的亲人、同学和朋友,到那些与孙志刚素不相识却对这一事件倾注了越来越多同情与关注的人们,也开始有一种休戚与共的“认同感”在他们之间慢慢形成。在当时“非典”肆虐,人际隔绝的情形下,这种由无形的网络而促成的“认同感”别具一番特殊意义。下面这段出自一个“当事人”的描述就很具有代表性:

  孙志刚和我素不相识,他只是我一个大学同学的同学。当我把孙君的死,作为
一个新闻转告给我的同学时,他竟至于伏案而泣。他也在报社工作,于是要求我帮
他做一个跟踪采访,他告诉我,在孙君去世前两天,他们还在电话里谈彼此的理想。
  我刚从杭州回来,隔离在武汉的宿舍里。分身乏术,于是再托付我在中山大
学的一位学比较文学的女朋友,高泓。她毫无犹豫地答应下来,约了她的老师,
记者朋友和律师朋友,找到还尚在广州的孙君亲属。在昨夜凌晨二点五十分,她
将整理的文档发给我。
  其间,我嘱咐她,防止非典。她或者并没有听进去。她说,她要为生者争取
赔偿,为死者讨回公道。我告诉她,死者已矣,生者毕竟还要生存。她说,他们
一家,连回家的路费也没有了。她说,他会尽力化缘,募集一部分钱。她说要是
在古代,她或者是红线聂隐娘一类的人物。然而,就在我于凌晨将这稿子发给我
的同学,他却告诉我,他没有办法登报。原因不祥。

  正是通过这种看似有点“曲里拐弯”的关系,几个后来在“孙志刚事件”中发挥重要作用和影响的人物出场了,他们是记者陈峰、律师钟云洁和大学教授艾晓明。而这篇他们三人与孙志刚家属的对话虽然没有在报纸上刊登,却在网络上引起了极大反响,使得更多的人在网上以各种形式参与到这一事件中。
  网络认同感的形成依赖的就是各种各样的网络参与。熟悉网络历史的人都知道,在全球电子链接WELL上——它本来是洛杉矶一家杂志为联络用户而开设的BBS,后来发展成颇具规模的网络社区——发生的“Phlicate神话”:一个网名叫Phlicate的人在网上发布了一条消息说他7岁的儿子患了白血病,整个社区立即做出了回应,网友纷纷向他表达爱心和提供帮助,更有WELL上的医学专家也行动起来……最后孩子得救了。这使得社区中的成员产生了一种强烈的群体归宿感和认同感:人们不是在和电脑通信,而是利用电脑与人沟通,最终可以“天涯若比邻”,在虚拟社区里建构想像的共同体。这几乎成了人们对网络认同的普遍理解。但在中国,围绕着“孙志刚事件”形成的网络认同当然有着寻求归宿感的欲求,但更重要的是这种认同行为中具备了强烈的“抗议性”。借用卡斯特的术语,这是一种“反抗性认同”(Resistance identity),指的是处于在支配逻辑下被贬抑或污名化位置/处境的行动者所产生的认同行为。他们建立抵抗的战壕,并以不同或相反于既有社会体制的原则为基础而生存。 这种“反抗性认同”所建立起来的共同体与一般意义上的自治共同体不同。因为“自治共同体”是以被历史、地理或生物学清楚界定的认同为基础,在共同体内部往往根据支配者的意识形态来建立“合法性认同”(legitimizing identity)。与“合法性认同”相对的“反抗性认同”没有固定的、本质化的认同基础,它取决于某种反抗态度的同一性,需要在反抗的实践中创造出认同的基础——也即参与到这个共同体中的人员并没有任何可以预先本质化的特征,他们只是以共同的抗议行为表达自己的政治诉求,表明自己的集体归宿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卡斯特也把“反抗性认同”称之为“认同的政治”(Identity politics)。
  这种“认同的政治”可以说是中国当代网络社会运动最重要的特征之一。同样出于对孩子生命的关怀,在“孙志刚事件”发生之后不久的“李思怡事件”与“Phlicate神话”相比,则明显增加了政治抗议的成分。2003年6月4日,成都青白江区三岁女孩李思怡的母亲因吸毒被当地警察部门抓走,由于“警察的不作为”,李思怡活活饿死在自己家中,一直到17天之后,6月21日,邻居才发现孩子的尸体。警方对这一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李思怡的吸毒成瘾的母亲被抓后,曾讲自己有一个三岁大的女儿被锁在家里,无人照顾,如果办案人能妥善安排这个孩子,通知其他家属或者直接找居委会,一个小生命就不会遭受“连坐”之苦。四川媒体记者在采访这起事件后,却在报社压力下未能发出稿件,但这篇名为《成都市青白江区发生一起令人震惊的惨剧》的报道,在网络上发表后立即引起极大的关注。有网民倡议绝食一天,以仪式化的行为唤起人们对不幸者的同情和对制造不幸者的愤怒。从9月到10月份,共有三百多名网民相应倡议,自愿禁食一天,体验小思怡饥饿的感觉,以此表示一群成人的纪念,希望唤起社会关注这一令人发指的事件。10月30日,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原金堂县民警王新、黄小兵被新都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玩忽职守罪提起公诉。
  与“孙志刚事件”相似,“李思怡事件”作为一场影响深远的网络社会运动最终也导致了国家立法的改变。2004年8月3日,公安部部长周永康签署第75号公安部令,《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将于10月1日起施行。与此前相关规定相比,《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在保障被盘问者人权方面有实质性突破。《继续盘问规定》的第15条规定首次在公安执法环节中明确被盘问人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属的安置问题,可以看作是对“李思怡事件”的直接回应:“被盘问人的家属为老年人、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因公安机关实施继续盘问而使被盘问人的家属无人照顾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其亲友予以照顾或者采取其他适当办法妥善安排,并将安排情况及时告知被盘问人。”这条规定确保了被盘问人无独立生活能力家属的人身安全,防止发生意外事件,符合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要求。同时也可以看作是中国网络空间某些政治性诉求得以实现的最新成果。

  尽管当代理论对“公共空间”的解释至今仍是众说纷纭,但诸多论述也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十分强调它的“政治性”,而这种“政治性”往往体现在可以公开讨论公共事务,也即“公共空间”的“政治性”与“言说”的公共性和公开性密切相关。在弗莱什(Nancy Frase)的论证中,“公共”空间是“私人”空间的对立面,在某种意义上是一个“谈话”的地点,是“……公民们用来商讨他们的共同事务的一个空间……”,而且也是民主的要素。 当把这种对“公共空间”的理解与网络言论方式联系起来,由于网络的非中心化、个人性和互动性,很容易将其视为“理想化言语情境”。这一情境“要求个体遵从对称的或平等的关系中的‘真实性、正确性和真诚性’这三个‘普遍的有效性要求’,从而寻求共识”。马克•波斯特指出:“这些条件的总和便是哈贝马斯对理性的定义”。 哈贝马斯正是因为不满于资本主义破坏了公共空间,特别是大众传媒受到金钱和权力的双重操纵而不再具有了民主的“理想化言语情境”,所以在“交往理性”的基础上提出“商议性民主”(deliberative democracy)的构想,以避免“制度性民主”的弊端。制度性民主直接表现在议会活动、选举活动、行政管理活动的制度中,而“商议性民主”则体现在交往行动中,以一种意见和意志的形成过程发生着。哈贝马斯的商议性民主模式强调了两个最为基本的信念:第一,政治决策最好是通过广泛的商议来作出,而不是通过金钱和权力。第二,在商讨过程中参与者应该尽可能平等而且尽可能广泛,也就是要符合他所谓“理想化言语情境”。而网络言论方式的特征似乎印证了“理想化言语情境”的存在,有人直接把网络设想为“电子广场”,仿佛古希腊时代的“民主广场”(Agora)在高科技环境中得以复活,一旦人人可以上网,加之言论自由受到法律包袱,理想化的公共空间将得以恢复,甚至最终导致全球在线公民认同。
  当然,这是一种过于美好乐观的想象。但我们不能忽视激发这种想象的潜力来自于网络特有的言论方式。这种言论方式使得人们可以在较少管制的情况下就公共事务获得“说话”(表达、讨论、异议、争辩和协商)的权利。“商议性民主”强调民主的基础除了公民拥有自由外,更需要具备理性思辩的能力与拥有公共讨论的空间,藉以追求公共利益以及理性对话,当自我治理的公民透过共同经验与辩论取得共识后,民主共和的终极价值方能真正实现。“网络”也许不可能达到理想的目标,不过它有能力促成人们更多地去关心、言说和讨论公共事务、开拓公共空间。就中国大陆的经验来看,在言论受到诸多限制的条件下,正是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网络论坛的蔓延和网络言论的火爆,才使得近年来以“孙志刚事件”为代表的网络社会运动得以蓬勃发展。如果说这些引人注目的事件是冰山浮出海面的一角,那么那些无名无姓、随生随灭的个人主页和论坛则构成了海底下坚实的巨大存在。离开了这些存在,任何浮出海面的可能都变得不可想像了。下面我想说的“思想的碎片”就曾是这一巨大存在的一个小小的然而并非不重要的部分。
  “思想的碎片”论坛成立于1999年10月,缘起于当时国内网络初开,虽然论坛正处于发展的上升势头,但是思想文化类的网站和论坛却寥寥无己,印象中除了秋风办了一个自由主义方面的网站之外,曾经轰动一时的“思想的境界”当时还没有开张。 由于当时思想文化类网站的缺乏,加之创始者成庆(网名VERON) 所处的地方在思想文化方面比较闭塞,因此有着比较迫切的与他人交流以及获得讯息的愿望。当时正好一个懂技术的朋友办了一个论坛区,征询成庆是否愿意开一个论坛版块,他当时也就允承下来。
  成庆自己回顾创办论坛的经历时说:“大学毕业之后,由于我进入了中国电信工作,上网的条件比较优越,因此能够在中国网络事业发展最迅速的那几个年头提前开始大规模利用网络,由于缺乏交流以及对知识资讯的需求,我开始积极的在网络上寻找,当时除了很少的几个小的思想类网站,如秋风主办的自由主义评论,薛兆丰主持的新制度主义经济学等网站。其他思想文化方面的资讯比较零散,而且数量也比较少,我就产生了自己主办一个站点的想法,一方面可以收集网络上的有价值的文章与资料,一方面可以找到一些思想交流的朋友,前者的任务后来由于“思想的境界”的兴起而告终,而我个人的主要精力就倾注到论坛上去了。”
  但是这一论坛开张初始,只有成庆一个人发表一些个人的片段性的文字,以及转贴一些时评或者自由主义学理方面的文章。这一时期的他所接受的是“刚刚浮出水面”的自由主义学理。不仅出于国内当时的自由主义思潮方兴未艾的缘故,而且由于个人的知识上的判断和选择。因此“思想的碎片”的价值取向和知识趣味从一开始就很明确,即是以自由主义学理为主的一个思想文化类论坛。当时将该论坛的宗旨概括为“思想自由,平等交流”。也正是这一定位,成庆和当时网络上自由主义学理的热心鼓吹者秋风建立了一个比较良好的沟通关系,“思想的碎片”上最初的几个讨论即是和他开始的,讨论的话题主要是自由主义对自由的理解以及哈耶克的相关理论,并且部分对话还被秋风放在其主页上,现在看来,这些讨论显然十分粗浅,但是可以说代表了当时整个网络思想世界的普遍状况,即是以民间分子为主,学院内的人介入很少,学理尚浅,问题关怀却很直接。
  后来随着比较有实力的几位朋友的加入,如蘅塘退士,听话等人,“思想的碎片”应该说进入到一个黄金时期。这一时期的讨论越来越细化,而且在学理水平上具备了比较高的水平,但同时随着学理的提升,对时事的有意回避导致了部分网友的不满,认为是故弄玄虚,由此论坛也曾经产生过几次危机,两派朋友就“思想的碎片”的定位产生过几次激烈的争论,“思想的碎片”逐渐从一个以侧重时事的论坛开始转换成一个纯粹学术思想性的论坛,价值取向和学理资源也趋于多元化,而且在同类论坛中获得了一些名气和认可。但是由于论坛的小圈子性,参加的人大多也只是局限在这些老网友之中,互相的讨论存在着一定的默契和同情的理解,因此讨论问题容易深入,而且不容易产生无聊的意气之争。并且就在关于讨论如何交流的问题上,碎片就有过好几次的深入的讨论,就交流如何可能的问题进行过探究,甚至深入到心理学和认识论方面。也真是这种严肃的讨论态度,这一时期的“思想的碎片”产生过一些质量比较高的帖子,比如有一个长贴是关于对哈耶克演进思想的讨论,就属于当时网络论坛中难得的讨论,双方是真正在一些细节问题展开了比较深入的讨论,从而标志着思想的碎片成为了自由主义学理讨论比较集中很深入的论坛。
  但是随着国内思想类论坛的兴起,“思想的碎片”遭遇到很大的挑战,首先是学院人士开始积极介入到论坛,民间的思想群落也随之在网络上扎营落户,民间思想的多元化倾向导致“思想的碎片”不断受到其他持不同立场的群体的批评和攻击,认为“思想的碎片”自由主义倾向过于严重,特别是强国论坛和士柏论坛的一些网友,在思想的碎片上大肆发贴,攻击碎片的各位朋友,碎片的气氛一时间非常不好,这也使得碎片的各位朋友逐渐产生退意。其中ID为听话的朋友就认为,“思想的碎片”是应该结束的时候了,因为网络所具有的开放性虽然有其有利的一面,实际上它的这种开放性同时又会扼杀交流的严肃性,因此“思想的碎片”兴起于网络初兴之时,应缘际会出现过一段时间的好局面,但现在却是时候关闭退出了。随着国内论坛的大面积开花,上网人群呈几何级数增长,“思想的碎片”这样一个小小的思想群落已经无法立足了,一方面是无聊水贴的大量出现,二是最真诚的朋友都已纷纷表现出对网络讨论的倦意。在这样一个环境下,“思想的碎片”也于2000年10月左右正式关闭。
  成庆是这样总结主持论坛的经验教训的:“‘思想的碎片’成立到关闭不过一年时间,它事实上反映了民间思想者在网络上开创公共空间的一种努力,而且借助网络将努力转化为实践,形成了一定规模的‘媒体社群’。但是事实证明,网络这一新的工具在思想社群的形成和另类公共空间的开创上扮演着双刃剑的作用,直到今天国内思想文化论坛逐渐庸俗化和时事化,我们不禁思考这样一个问题:理性交流的公共空间在网络时代该如何可能?” 但我更想指出的是,一方面“思想的碎片”就像其它许多在网络上旋生旋灭的论坛一样,虽然存活的时间不长,却在网络上培养了一种平等、公开和理性地讨论问题的风气。这种小型的、自愿性质的网络共同体按照欧克肖特(Michael Oakeshott)略带保守的观点来看,近乎于自觉的“公民联合”,代表了“民主社会的真正成就”,特别是基于“谈话,而不是辩论”的网络言说方式更是具备了毋庸置疑的“政治性”:“文明(特别是我们的文明)可以看作是人在各种行为中进行的谈话,每个人都用声音或者用语言表达自己……所有这些由不同的思维方式和谈话方式构成的内容我都称之为谈话,因为它们之间的关系不是那些肯定和否定的关系,而是承认与和解的关系。” “碎片”虽然关闭了,但有不少“碎片”的网友至今仍然活跃在网络上,他们以及他们代表的网络言论方式在“孙志刚事件”、“李思怡事件”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构成了网络公共空间政治性诉求最为坚实的一面;另一方面“思想的碎片”的关闭的确标志着“网络黄金时代”的结束,无论是学院人士积极介入论坛,还是民间的思想群落在网络上扎营落户,表面上看网络思想有了多元化的趋势,但如果把这一趋势与上面所描述的中国网络发展的过程结合起来思考,就会发现这是权力和市场加强控制的结果:自发性和随机性的小型论坛逐渐被消灭或吸纳、收编进大型论坛之中,而大型论坛一般都需要和大型的网络媒体合作,甚至就是大型网络媒体的一个组成部分。在这些大型论坛上也可以进行各类讨论,但集中化带来的后果是便于控制和管理,失去了小型论坛的灵活性和亲和力。
  大型媒体在网络空间中发挥越来越大的宰制作用,已经成为了一个世界性现象。《富媒体,穷民主——不确定时代的传播政治》(Rich Media, Poor Democracy: Communication Politics In Dubious Times)一书的作者罗伯特•W•曼彻斯尼(Robert W. McChesney)在评价2000年美国在线公司收购时代华纳公司时,认为这次并购突出三个重要的媒体发展趋势。第一:在过去5-10年中合并是媒体、电信、以及互联网行业的一个根本趋势,这是迄今最显著的媒体合并的例子。1996年美国有12家主要的电信公司, 现在只剩下6家。另外,数码传播公司打破媒体与电信之间的传统的屏障,电脑公司和电信公司寻求与传统媒体的合并。这次合并为下一轮的跨行业的合并打开了阀门。在10-15年内或更短时间内,美国将出现几个集互联网、电信、媒体于一体的集团巨头。另一个趋势是宣告了互联网作为公共领域的终结。过去30年来,美国政府投资大力发展网络,而当它有利可图时,却成了华尔街的宠物。 所谓“互联网作为公共领域的终结”,并不是说数以千万计的网站将消失,而是这些网站只能通过几个有限的入口和门户相连接,并被大的网络与媒体公司在源头和管道上加以控制。商业利益将耗尽网络的民主潜力,信息高速公路演变成了电子商务大道,网民不再被视为公共事务的讨论者和参与者,而被当作信息的消费者,各种为消费者量身订做的信息在网上大行其是,似乎可以让消费者获得海量资讯,并让他们表达无止境的看法,其实却使得他们在消费的狂热中自绝于公众事物,再也不深思熟虑与辩论关系民主政治与社会发展的重要议题。在这个新的网络空间里,零散化的个体与消费的快感结合在一起,虚拟社区变成了“当代市郊生活的压抑现实的电子注脚”,在网上,中产阶级——网络的主要使用者,坐在他们安全的家里与和他们相似的人打着交道, 即使出现了非主流的反抗之声,也会被放在一个类似海德公园的地方,把“民主”当作奇观来欣赏。所以罗伯特•W•曼彻斯尼指出:“一方面,令人难以置信的新技术爆炸弄得我们眼花缭乱,就像进入了科幻小说世界,这些新技术为我们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消费选择。另一方面,媒体和通讯业的明显趋势是朝向集中、整合和唯利是图。……两者不存在真正的矛盾:消费选择与个人自由只是维系服务于少数人的媒介系统的意识形态需要,这时候,媒介系统把自己装扮成负责的、民主的公共服务机构。数字革命似乎不是减少媒介权力的过程,而是进一步促进媒体对美国社会生活的整合与商业渗透。”
  虽然中国大陆网络媒体集中化趋势还无法和美国相提并论,但特殊的言论管制方式与商业利益结合在一起,加速了网络的阶层化,同样可以很快消解网络空间的政治诉求和民主潜力。即使在“孙志刚事件”这种最具代表性的网络社会运动中,也能够发现潜藏其中的“反民主”的危险倾向。法学家朱苏力从理解中国法治转型的复杂性的角度指出:“在孙志刚事件之后有关收容遣送制度的法律讨论中,一种宪政的宏大话语,尽管很雄辩,掩盖了这一制度发生的诸多原因,因此不可能具体着手解决(因此只能废除),而且更重要的是,它还遮蔽了制度存废可能带来的一系列技术性问题和战略性的社会问题。” 由于这种宏大话语结合了具体的社会问题,似乎具有某种天然的道德优势,不容有任何讨论的余地。所以当经济学家许向阳从“经济社会学”的角度提出了一些为宪政话语所掩盖的一些具体问题时,自然会被忽视甚至遭到呵斥和谩骂。
许向阳提议在讨论问题时要换位思考,他说:“我们将换一个角度来考察收容遣送制度的废止问题,不是从宪政学的角度来考察它的意义,而是从经济社会学的角度来考察它的后果。也就是说,我们将要思考这样一些问题:收容遣送制度原先在社会中究竟担当怎样的功能?作为一种带有强制性的制度,它所致力于抑止的那些社会邪恶目前是否依然存在?新的救助办法是抑止还是助长了这些邪恶?在现阶段究竟怎样的管理流浪乞讨人员的办法才符合中国的实情?而上述的立法过程中的偏差,又是在怎样的价值取向和思维方式的导引下产生的?” 也许人们无法在为孙志刚洒下同情之泪的同时,接受这种多少带有替收容遣送制度辩护的观点,但这种不太中听的观点的确指出了新的《救助办法》至少有三个技术性问题:无法合理地确定救助的对象,无法确定合理的救助标准以及无法确定合理的救助时间;和两个大的全局性问题:难以承受的财政负担及因农民大量涌入城市而引发城市秩序的全面崩溃。 可是,这种观点马上遭遇了网络上近乎非理性的“侮辱和谩骂”,说他为收容遣送制度“招魂”还是客气的,在一篇题为《迟到的批评:对“经济学库赛”补一枪》的文章中,作者把许向阳比作萨达姆的儿子库赛,杀气腾腾地宣称:“近日许向阳著文,攻击孙志刚案引发的废法举动,诋毁法学家,抹杀法律制度人道化的功绩。萧瀚、何兵两同志,已经对其“又臭又长的”、“为旧制度招魂的” 文章(《对废止收容遣送制度的换位思考——兼评知识分子的人道主义清议》),进行了批判。许文在法律人的炮火追击中,已经成为了“库赛”。笔者认为,需要对该非典型经济学家的灵魂,再补上一枪:让许文‘彻底如愿地’担当国内收容遣送制度的陪葬:考古发现,主人死了旁边总会发现一些坛坛罐罐、或者一、两匹死马。这不是法律人让许文陷入此种“非人道的处境”,乃是许文自走了“投奔真主”的道路,刻意冒充“烈士”;许文自我引爆在奔向旧制度荒路上,呈现了一副经济学家旗帜掩盖下死得很惨的面目,实际上是自杀而非他杀;原来以为伊拉克才出库赛,而今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学家”中,马上复制了一个。”
  为什么在以“理想化言语情景”为典范的网络空间会出现如此充满暴力意味的言论?这不仅涉及到朱苏力的问题:“激烈的道德话语、宪政话语、抽象原则能否替代具体问题的分析和解决”; 也不单关系到成庆的问题:“理性交流的公共空间在网络时代该如何可能”;更关键的是它与我提出的问题紧密相连:“倘若孙志刚的身份就是一个农民,那么这一事件又会怎样”。网络公共空间和网络民主的限度在于必须时刻面对“数字不平等”的现实:没有经济实力购置网络设备并支付网络费用、没有文化能力应付复杂的计算机及网络技术或者对于网络没有兴趣的人永远无法成为数字时代的网络公民。当“农民”或其他社会底层人员成为网络言论的“缺席的在场者”时,我们可以用什么来保证这些言论是替“底层”发出真正的抗议之声,而不致沦为掌控话语权力阶层者的自我言说和自我陶醉?在这个意义上,当代中国网络公共空间的可能与不可能不光取决于言说者与管制者之间的权力关系,而且更重要的是言说者在与管制者的斗争中,是否对所获得的言说权力有着足够的警惕和充分的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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